关于遴选使用服务业引导资金企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30 15:18
  • 信息来源:曾都区发改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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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获得2019年“全省服务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奖励服务业引导资金300万元,根据《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19〕29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曾政办发〔2019〕3号)精神,曾都区发改局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使用服务业引导资金企业。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合理、合规、合法。为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函〔2020〕59号)要求,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一是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中相关奖励政策兑现;二是省服务业“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产业项目补助;三是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对象奖补。

(一) 遴选范围

 1.服务业重点项目。申报的项目应为现代服务业,突出服务业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

(1)新建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贸流通、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健康养老、文化体育、设计产业、数字出版、专业服务、节能环保、教育与培训、医疗保健、家庭服务等服务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项目。  

(2)新建平台类(应用平台、交易平台、服务平台等)、体验类(线上线下体验结合、服务体验、消费体验等)、分享类(知识分享、技能分享、资源分享等)、创新类(科技创新、文化创意、融合创新、领域创新等)服务业项目。

2.2019年及以后新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库的企业。

3.规模以上服务业贡献企业。

4.服务业领军人才。

5.服务业重点品牌。

(二)遴选条件

1.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在曾都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2)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各级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示范作用明显,引导和促进服务业规模扩大、质量提升;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在建或10月底前能开工,预算内资金没有支持过的项目。

2.新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2019年以后新进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库”且未退规的企业。

3.贡献企业

2019年主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以及年上缴税收增速超过2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4.领军人才

从事现代物流业、科技与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服务外包、法律服务、人力资源、广告、创意产业、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工作,为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

5.重点品牌

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认定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以及在市场上具有较高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品牌、中华老字号等。

二、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程序

1.参选主体按照遴选通知的要求,在10月20日18:00点前向曾都区发改局报送真实有效的相关证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文件资料(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1)申报服务业重点项目

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②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或者备案证的复印件;

③《申报服务业重点项目简介》;

④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2)申报规上服务业企业

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②填写《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并加盖区统计局公章;

③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3)申报贡献企业

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②填写《贡献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并加盖区统计局公章;

③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4)领军人才

①填写《领军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并加盖区人才办公章;

②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5)重点品牌

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②品牌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区知识产权局公章;

③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2.曾都区发改局对上报资料齐全的项目实地核查后,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按照投资额、项目建设进度和引领作用排序,择优选取使用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名单。

3.服务业引导资金分配方案在“中国曾都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构成影响的,经区政府审批并上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备案后下达资金计划。

 

区发改局联系人:石鑫(176****2051)、田萍(133****1681),办公电话:30262225   

 

 

附件1:申报服务业重点项目简介

附件2: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3:贡献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4:领军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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