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精神,为切实做好复工复产过程中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结合随州市曾都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因疫情影响已中止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自2020年4月8日起恢复审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优先受理和审理涉及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用、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涉及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引发行政争议的复议案件。为减少人员流动,申请人可优先选择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
邮寄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大北街16号)行政复议和应诉股。邮政编码441300。
三、确需前往随州市曾都区司法局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的当事人,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进行预约。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当事人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四、如需咨询、沟通、预约行政复议相关事宜的,请拨打电话0722-3228828或15717819144。
曾都区司法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