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都区槐东至石桥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主线K0+466左侧改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6-09-16 08:4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人: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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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曾都区槐东至石桥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主线K0+466左侧改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及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曾都区万店镇槐东至石桥一级公路建设工程主线K0+466左侧改路段位于万店镇槐东村G240连接线上,全长198.98米,为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标准。改路段涉及架设桥梁一座,跨漂水支流隋王河,桥址以上集雨面积16.65平方公里,流域河长6.3公里,河道比降3‰。现状河宽10米,河床高程85.40米。工程所在河道现状为自然岸坡,左右岸高程分别为88.50米、90.50米。

跨隋王河桥梁全长24.04米,单跨,桥宽12米。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16米预应力砼矮T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桥面高程左岸起点为93.667米,右岸终点高程93.748米,纵断面纵坡-0.449%,从左岸至右岸先逐渐升高。桥梁厚1.15米,梁底高程92.517~92.598米。工程建设工期5个月。

二、洪水评价分析和计算成果

基本同意《洪评报告》中跨隋王河桥梁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98.16立方米每秒,设计洪水位89.48米;桥梁所在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99.83立方米每秒,设计洪水位88.32米。

三、洪水影响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成后对河势稳定、河道行洪安全、水工程安全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2.基本同意《洪评报告》该项目对防汛抢险、施工期防洪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四、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

1.对桥梁左右岸、上下游河岸进行加固防护,对桥墩以及桥梁与两岸路基衔接部位进行防冲处理。

2.桥梁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等阻水建筑物,清理施工场地,清除弃土弃渣等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3.桥墩施工应选在枯水季,尽量避免在主汛期进行。建设单位在汛期施工应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区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五、项目监督管理

1.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重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行政审批相关手续。

2.桥梁施工应在河道管理单位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堤防,严禁向河道弃土弃渣,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

3.因工程建设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建设单位妥善解决。



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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