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795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南郊街道办事处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2-22 10:00
编辑 南郊街道办事处 审核 张金莉
关于发布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2-22 10:00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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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缴费

2024年缴费标准有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9000元共87个缴费档次,缴费标准为100元的整数倍。可通过楚税通、鄂汇办等APP网上缴费,也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到曾都区农商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现场缴费。

二、缴费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员正常缴费给予补贴,实行多缴多补,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曾都区2024年各缴费标准对应补贴档次如下:

缴费标准

对应补贴档次

补贴标准

400元

一档

45元

500-700元

二档

81元

800-900元

三档

138元

1000-1400元

四档

180元

1500-1900元

五档

285元

2000-9000元

六档

402元

三、待遇领取条件

一是按规定参保并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年满60周岁、缴费达到15年。但制度实施时参保、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三是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待遇。

四、领取待遇标准

月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年限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6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15年以上但不超过25年(含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

五、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

1.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资格认证。操作步骤: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点击左下角“微服务”,进入“服务大厅”在“资格认证”栏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点击“开始录制”,使用普通话大声读出屏幕上方显示的数字,录制完成后等待识别。

2.支付宝进行资格认证。操作步骤: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选择“社保”,再点击“社保办理”中的“居民养老认证”,自动转入湖北智慧人社界面后,可选择“本人身份验证”或“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进行人脸识别,按提示操作即可。

3.不具备手机APP认证且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与村(社区)联系,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进行认证,按规定暂停发放待遇。

六、保险关系注销、个人账户处理和丧葬补助金发放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保险关系注销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总额领取丧葬补助金。

七、重复参保缴费处理

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在达到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封存。参保人员应只享受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既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必须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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