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12 10:27
  • 信息来源:曾都区统计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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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编制2021年度曾都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曾都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做好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发布和服务,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向社会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6条,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统计信息类的信息78条,经济发展类的信息有2条,属于本单位业务类的信息6条。2021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统计信息外网、信函、电话、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曾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曾都统计年鉴2021》,按月公布统计月报,统计信息、分析等,及时准确的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最新统计资料,满足党政领导、机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要求。2021年,我局共发布印发统计公报1期、统计年鉴1期、统计月报11期,撰写统计信息62篇、统计分析26篇、调研文章1篇。

(四)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维护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以及数据发布栏目中的统计数据信息。强化宣传,严格执法。结合政务公开要求,立足统计工作实际,在曾都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布曾都区统计局统计违法线索监督举报方式等统计违法举报信息,进一步加强了依法统计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上传信息,实行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区政府内网、中国曾都网、随州市统计局内网等公开信息83条。其中:年鉴信息1条,月报信息11条,其他信息7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监督的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提高公开质量,服务群众需求。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2021年,局没有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3.积极落实《2021年曾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曾政公领办发〔2021〕2号),围绕年度重点任务、薄弱环节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狠抓责任落实。

  

  

  随州市曾都区统计局

  2022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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