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曾都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曾都区地税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局和各级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内容、形式及程序,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服务、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曾都区地税局没有设置外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湖北之声》上发布信息4条,在湖北地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3条,在《随州日报》上发布信息20条,在《随州人民广播电台》上发布信息22条,在《曾都新闻周刊》上发布信息10条,在《编钟之声》上发布信息9条,在曾都网上发布信息14条,合计82条。利用纳税人学堂,举办业务知识培训2期,培训纳税人200余人次,发放纸质宣传手册3000余册,现场解答纳税人咨询500余次。特别是在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的过程中,为方便参保人及时参保缴费,在《随州日报》上发布征收通知1条(已包含在上述统计数据中),《随州人民广播电台》上发布字幕通知1条(已包含在上述统计数据中),在各征收点张贴公告约20000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曾都区地税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曾都区地税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曾都区地税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曾都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来讲是好的,能够积极履行自身职能,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度持续加大。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方面:一是人员配备仍需加强。受自身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约束,目前仅办公室1人兼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在部门工作较多的时候,存在两头不能兼顾的问题;二是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仍需加强。公开的政府信息往往要求正式、准确、完整,但现实情况下,存在信息汇总、加工的现象,没有100%保证信息的原始性,公开的时间也较为随意。
针对以上问题,曾都区地税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部署,围绕曾都税收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一是围绕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乡居民医保等税费改革推进和税费政策出台,做好公开解读工作;二是强化新媒体运用,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方便快捷的与公众沟通交流。
曾都区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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