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7-02-15 22:36
  • 信息来源:曾都区地方税务局
  • 编辑: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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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曾都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曾都区地税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成立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及其主要职责,并定期根据人员变动对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主动抓、相关科室协调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全年认真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局和各级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内容、形式及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高税务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税收政策落实、高效服务纳税人的积极效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曾都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截止20161231日,在省地税局门户网站上发表信息2条,在《湖北日报》上发表信息5条,在《随州日报》上发表信息17条,在《随州人民广播电台》上发表信息15条,在《曾都新闻周刊》上发表信息10条,在《曾都政务信息》上发表信息4条,在曾都网上发布信息共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曾都区税费征收保障工作规则》。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曾都区地税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曾都区地税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曾都区地税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曾都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质量更加优化,信息公开数据更加准确,信息公开服务税收工作更加有力。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广泛,更多局限于税收中心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强力,更多局限于上级的规定和要求;信息公开服务纳税人的效果不够明显,更多局限于政策宣传层面。

对此,曾都区地税局将围绕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自觉进行对照检查,迅速改进落实。以行政审批和优惠政策为重点,切实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引导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准确办理涉税事项,确保纳税人少跑路、不跑冤枉路;切实公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正确享受税收红利,确保优惠事项应享尽享、应免尽免,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助推曾都经济社会发展。

曾都区地方税务局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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