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
  • 发布时间:2026-08-20 16:3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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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文号)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 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各停车场收费标准在2~5元/小时之间。随价工服〔2017〕14号
随价工服〔2018〕32号
随发改价格〔2020〕3号
随发改价格〔2020〕7号
随发改价格〔2020〕10号
价格主管部门城管、住新等部门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各停车场收费标准在2~5元/小时之间。随价工服〔2017〕14号
随发改价格〔2020〕15号
(三)城市道路泊位停车收费一、二、三类收费区域,分别30分钟~1小时每车收费3元、3元、1元。一类收费区域:自第2小时起,每小时加收2元,每天累计收费不超过20元/车。二类收费区域:自第2小时起,每小时加收1元,每天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车。三类收费区域:每小时每泊位1元,每天累计收费不超过8元。随发改价格〔2020〕16号
(四)曾都医院停车服务收费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2小时内收费2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额度不得超过15元;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减半收取。随曾发改发〔2023〕8号卫健部门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6元/户·月随发改价格〔2023〕14号价格主管部门城管部门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仅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按6元/人·月;
2.餐饮业按经营面积收费3元/㎡·月,按桌收费10元/桌·月等;
3.宾馆业按床位收费3元/床·月等;
4.4. 流动摊点:餐饮摊点40元/摊·月;其他摊点30元/摊·月;
5.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住房物业管理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高层1.20~0.80元/㎡·月;多层0.75~0.45元/㎡·月。随发改价格〔2023〕15号价格主管部门住新部门
四、危险废物处置费医疗废物处置费1.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1.50~2.95元/床·日;
2.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及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产生医疗废物单位,根据每月医疗废物实际平均产生量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其他见文件。
随发改价格〔2023〕13号价格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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