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金龙湾万*国中医综合诊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互联网中医诊疗活动案
  • 发布时间:2026-09-24 16:2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 审核人: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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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曾都区金龙湾万*国中医综合诊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互联网中医诊疗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曾卫医罚〔2026〕009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曾都区金龙湾万*国中医综合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2421303******EX92

当事人

姓名

万*国

身份证号码

42130219******461X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曾都区金龙湾万*国中医综合诊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互联网中医诊疗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

当事人曾都区金龙湾万*国中医综合诊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互联网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参照《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第十四大项序号75之规定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警告;二、罚款1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9月22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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