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峰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案
  • 发布时间:2026-08-04 10:08
  • 信息来源: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 审核人:姜文轩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案 件 名 称

何*峰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曾卫医罚〔2026〕006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何*峰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421302190******7243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何*峰

身份证号码

421302190******7243

违法事实

    何*峰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同时参照《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21之规定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1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7月30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