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关于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第五批)
  • 发布时间:2024-12-04 16:03
  • 信息来源: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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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区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第五批共1件(编号SD2SZ202312180004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曾都区碧桂园南山叠翠后山约一千平方米的树林被碧桂园南山叠翠某居民砍伐后建别墅。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信访反映地点位于涢水街道风光社区,2023年12月20日由区林业局立案调查,经查:随州市曾都区碧桂园南山叠翠20幢 01号业主、21幢01号业主、21幢 02号业主分别在其别墅后山挖山修护坡和堆放碎石渣土,占用林地面积1326平方米,其中:20幢01号占用林地面积260平方米、21幢01号占用林地面积445平方米(其中253平方米已于2023年9月14日被涢水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行政处罚)、21幢02号占用林地面积621平方米,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毁林前树种均为栎树。2024年1月9日区林业局对20幢01号和21幢02号业主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4年1月15日对21幢01号业主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督促其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2024年8月涢水街道联合区林业局对现场进行查看,碧桂园南山叠翠20幢01号业主、21幢01号业主、21幢02号业主已对林地恢复了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效果较好。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区林业局于2024年1月9日对20幢01号业主和21幢02号业主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4年1月15日对21幢01号业主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为5560元、17620元、7680元,罚款已全部缴纳。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确认办结。

根据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目标要求,以上信访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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