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我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第一批共4件(编号D3HB202405230051、D3HB202405300057、D3HB202406040085、X3HB20240608002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编号D3HB202405230051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金鸡岭村3组一垃圾池,经常有人焚烧垃圾。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是取缔露天垃圾池。2024年5月25日,曾都区洛阳镇组织拆除了露天垃圾池,对场地进行平整。同时,在旁边设置垃圾周转箱,及时清理垃圾周转箱内垃圾,便于村民使用。
二是加强垃圾常态化清运。洛阳镇人民政府责成城建办和金鸡岭村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垃圾清运常态化工作监管,按相关规定及时对垃圾周转箱内垃圾进行清理转运,同时,做好村民政策宣传,杜绝焚烧垃圾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镇村两级组织专班开展入户宣传,让村民了解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有关政策,知晓露天焚烧垃圾的危害,增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的自觉性。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整改后该村组配备了新的垃圾箱,同时垃圾得到及时清运,截至目前未再出现垃圾池焚烧垃圾现象,村民的环保意识有所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二、编号D3HB202405300057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曾都区北郊街道孔家坡村1组吴兵在孔家坡院门口非法盗卖河沙:1.从早上五点开始机械筛沙,噪音扰民。2.筛沙时有扬尘污染。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是区水利和湖泊局对河沙的来源进行取证,经查明当事人吴福兵是在随州市高新投砂站及随县砂站购买的砂石。
二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6日下午召开了“吴福兵无照经营河砂”问题研判会。6月7日,北郊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孔家坡吴福兵涉嫌无照从事经营河砂进行现场检查,吴福兵涉嫌未经核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擅自在曾都区北郊街道孔家坡社区经营河砂,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吴福兵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三是工作专班于6月14日再次对吴福兵经营河砂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筛沙机已经拆除,现场停放的铲车,经调查是其他居民车辆,与吴福兵经营河砂行为无关,吴福兵现场已在转运剩余的材料砂石。随后又多次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经营痕迹。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该河砂场所设备已撤走,并停止经营。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三、编号D3HB202406040085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曾都区东城街道宜家名居楼顶上安装有移动、电信、联通3个信号塔,投诉人担心存在辐射问题。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是现场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电信公司和随州联通公司基站(信访人反映的信号塔),只有3套随州移动公司安装的5G基站射频设备,该项目为中国移动5G 网络五期工程随州项目曾都文峰东街—H5H基站分项目,2023年6月建成并投入运行。2023年5月29日办理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备案号为202342130300000033。
二是开展现场检测。2024年6月7日,随州移动委托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处基站辐射情况进行现场检测,选取基站楼顶平台、楼顶保安室、居民户1502室等共计7处检测点位,检测点位中全频段平均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最高值为5.7176μW/cm2,最低值为0.0473μW/cm2,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0.4W/m2,即40μW/cm2。检测结论为:所有检测点位功率密度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中相应频率范围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检测完成后,东城街道、东兴社区组织宣传专班,在小区公告栏内公开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小区楼顶移动基站的辐射检测结果,同时由随州移动公司上门入户动态宣传,为居民解疑,消除居民的担心。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2024年9月11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小区居民经宣传科普辐射相关知识后,居民担忧情绪已减少。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四、编号X3HB202406080022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左岸新城6号楼一单元103住户,开设员工食堂,大量油烟排到,大型排烟机运行时产生很大的噪声。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整改。北郊市场监管所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正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二是加强回访。工作专班多次到现场复查,发现该房屋大门紧锁,室内无人。工作人员多次走访二楼和附近住户,得知该“员工食堂”自2024年6月11日以来一直未开门营业,投诉问题未再出现,前期向住户提供的联系方式也未接到问题反馈。
三是常态监督。发动小区物业公司和该楼栋业主,若发现该处房屋后期出现违规开展食品加工行为或开设餐饮服务产生油烟和噪声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工作专班加强定期巡查。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目前该员工食堂已长期关停,未再收到居民投诉。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目标要求,以上信访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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