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我区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第三批共计1件(编号D2HB202109160023号)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信访人反映事项:随州市曾都区城东街道青年路帝明世家小区后面的随州市中燃有限公司天然气站,每天凌晨排放刺鼻废气,污染环境。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迅速开展调查找出问题原因,经调查,刺鼻性气味为天然气站放散管尾气中四氢噻吩的味道。
(四氢噻吩是目前国内外普遍使用的天然气加臭剂,按照《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148-2010)每立方米天然气中用量20mg,主要是根据人体的嗅觉敏感度对天然气的泄漏进行察觉,保证人们生产、生活的安全,在放散过程中其刺鼻性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二是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四氢噻吩异味扰民问题。
三是联系加臭剂供应厂商和加气站设备供应厂家,协助提供解决四氢噻吩异味问题的可行方案。
四是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妥善化解厂邻矛盾。
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委托技术公司设计并安装活性炭除臭塔,对放散管尾气中的四氢噻吩进行治理,尾气通过活性炭除臭塔处理后外排,可有效去除四氢噻吩异味。
该公司于2022年3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放散管尾气处理前、后及厂界上、下风向的异味浓度进行了现场检测,除臭塔对异味的去除率达到86%,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值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无。
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已完成整改、已办结。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目标要求,以上信访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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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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