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 交办件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第五批)
  • 发布时间:2025-11-25 15:39
  • 信息来源:曾都区生态环境分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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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第五批(编号D3HB202405150001)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编号D3HB202405150001)反映“1.随州市曾都区光化村拦水坝上游有村民喂牛,污染水源。2.随州市曾都区光化村征用村民的耕地全部改种树”。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光化村拦水坝上游村民喂牛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禁养区政策宣传。经核实,该处位于淅河镇光化村府河南岸,2004年左右沈瑞友在此建设养牛场,养殖肉牛,常年存栏量约20头,距离河道约117米,属于禁养区范围。在接到反馈问题后,淅河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城建、国土、畜牧、农业、水利等部门以及光化村组成的工作专班,多次到养殖户沈瑞友家中上门宣传禁养区政策,引导养殖户对养牛场进行搬迁或关停,去功能化,拆除养殖设施。

二是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整改。2024年5月20日,淅河镇政府对养殖户下达了《禁养区养殖场限期关停拆除通知书》,同步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养殖场附属设施进行评估。2024年6月17日,淅河镇委托光化村委会与养殖户签订补偿了协议,并将补偿款足额拨发到村级账户。同时,淅河镇畜牧部门积极协助养殖户售卖牛群,期间该养殖户主动处理部分牛群,拆除了1间牛棚,但对其余牛群、牛棚久拖未决。淅河镇再次精准发力,积极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申请依法查处。2025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养殖场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移交区人民法院裁决。在区人民法院下达裁决书后,11月初,淅河镇政府督促沈瑞友对所有养殖设施进行了拆除,并恢复耕地。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淅河镇将结合村庄规划,优化畜禽养殖生产空间布局,严禁在禁养区范围内新增养殖场,同时对辖区内禁养区养殖场再次进行排查,减少畜禽养殖对河道和居民区环境影响。

(二)光化村征用村民耕地全部改种树整改情况

2022至2024年,淅河全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耕地流出整改,重点整治耕地种树、耕地挖塘、违法占地等问题。光化村两年共整治耕地违规种树问题230余亩,全村耕地种树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不存在征用村民耕地种树现象。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在村委会协助下,2025年10月31日、11月7日、11月10日,养殖户沈瑞友分批次对养殖场栏舍房屋进行了全部拆除、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该块土地达到了复耕复种条件。信访人在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150001)中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5月就“在禁止养殖区域从事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对养殖户沈瑞友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对养殖户沈瑞友进行了立案调查,按程序于2025年9月19日、10月10日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养殖户沈瑞友按要求完成了问题整改。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办结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目标要求,以上信访件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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