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 发布时间:2023-11-01 10:3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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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3年“双十一”的到来,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力度,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和消费风险,曾都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正规购物平台

消费者在选购网络商品时,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和商品交易量较大、信誉等级和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平台,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做到货比三家。尽量不要在短信、朋友圈等推送的链接上购物,避免掉入消费陷阱。

二、切勿轻信网站上的虚假宣传

先提价后打折是一些商家惯用的伎俩,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熟悉的商品下单。很多购物平台推出了“全年最低”“抢购”“狂欢节”等各种花样繁多的促销预售活动,消费者在购物前一定要搞清活动的详细情况,有什么消费限制,对商品进行前期的了解或在不同的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比较后再作购物决定。可以保留活动细则、礼品清单、订单细节等相关截图,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修改活动详情,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三、学会自我辨别网站的安全性

购物时切忌使用销售商或个人提供的链接,警惕无资质网站的消费陷阱。不要随意将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告诉对方,也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

四、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保留消费凭证,方便日后维权投诉

购物后应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下单后要保存相关电子单据票号,如需退货应注意保留退货凭证(快递单号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经营者协商或请求第三方平台协助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可以通过客服网络平台发起维权投诉,或者向网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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