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文管理和三峡工程管理相关信息的情况说明
  • 发布时间:2024-11-20 16:3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人:张杰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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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曾办发〔2019〕23号),区水利和湖泊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

(四)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 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十)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事纠纷裁决事项。组织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承担全区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综上,区水利和湖泊局无水文管理职责,曾都区水文工作由随州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三峡工程不涉及到曾都区,故曾都区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不涉及水文管理和三峡工程管理相关信息。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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