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取缔随州源泉教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31 09:12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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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随州源泉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第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随州源泉教会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予以取缔。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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