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养联体”建设的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23-10-20 11:03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 审核人:曾都区
  •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鄂政办发〔2021〕7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33号)和《关于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工作方案》(随融组发20236等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浪潮,按照“兜底线、补短板、抓重点、强队伍”的要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联动、线上线下联通的养联体,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随州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方针政策,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优化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责任,认真履行政策扶持、行业监管、服务保障等方面职责,为特困供养老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人、空巢留守老人、高龄老人提供政策性兜底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激发社会活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二)坚持需求导向,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坚持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养老服务问题和补齐短板为重点,通过改进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居家和社区集聚。通过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为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市场养老服务。

(三)坚持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以深化“养联体”建设改革创新为统领,整合养老机构、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乡村振兴、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组织等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推动养老机构线上与线下、传统与智能等养老资源整合、服务融合、管理聚合,形成统一开放、多元参与、竞争有序、均衡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末,进一步健全区、镇、村(社区)、居家四级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床位总数达到4000张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400户以上。建成1所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全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支持体系,全区60%的街道(镇)至少建有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1. 建立居家养老智慧平台,引进第三方机构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老人信息档案,了解健康信息,养老需求信息,为开展针对性服务提供信息依据。打造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试点,按照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服务,政府投入改造居家智能化基础设施,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实行补贴,试点开展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六助”服务,全面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发展体系。推动“家门口”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 新建街道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对全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全区60%的街道(镇)至少建有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采取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二)持续推进福利机构改革。解决农村福利院床位闲置率高、服务质量不到位、体制机制僵化等问题,大力推进农村福利院区级直管,实现资源整合,由区民政局牵头、各镇(办)人民政府配合,对农村福利院进行清产核资,登记造册,资产所有权保留在各镇(办)人民政府,但是使用权和经营权移交给区民政局,实现业务直管。原有的人员择优录用,优先录用。实现区级直管后,区民政局对农村福利院进行资源整合,争取财政资金倾斜,将部分集中供养人员少、设施不完备的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通过公建民营、服务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进各类市场主体,重点为特困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等困境老人提供托养服务。

(三)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通过对有改造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防滑防摔处理、老年用品配置等方式,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提高居家生活品质,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因地制宜推进老年人幸福食堂建设。扩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室一厨”中厨房功能,建设幸福食堂,通过乡村合作公司资助、政府财政补助、日常经营性收入和社会慈善捐赠等方式保障资金来源,重点满足失能、失智、高龄、残疾等不具备做饭能力的老年人的助餐需求,兼顾满足其他老年人就餐的便利性,同时带动提高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

(五)推行“两室联建”,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

在现有“两室联建”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加大村卫生室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力度。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签约服务、一站式服务等形式加强合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照料中心设置服务点,由签约家庭医生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好地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以及大病恢复期老人等重点对象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方面的重点关照,让农村老年人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生活照料、医疗健康、文体娱乐等多方面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曾都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主要任务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并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功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能力。

(二)引入市场机制。将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市场主体引入养老服务领域,“以大带小”提供连锁式、专业化服务。推动养老产业与信息技术、农文旅、房地产等领域跨界融合,充分激发养老服务行业活力,构建社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共同参与格局。发挥乡村合作公司稳健经营优势和联农带农作用,引入养老市场资金和品牌,盘活农村养老闲置资源,优化后勤服务等供给,开拓农村养老服务市场。

(三)加强工作创新。坚持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深化共同缔造活动,依托社区(村)基层党组织,探索在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中推进以“党员志愿者示范、居民(村民)参与、专业人员支撑”的新型养老模式。推广志愿服务积分制度,推行互助养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