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2023年“双减”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3-10-10 1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教育局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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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双减”改革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较重的课业负担,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23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3〕6号)及省市有关要求,2023年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全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并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市区“双减”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肩负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同构建国家、省、市、区四级联动督导工作机制,推动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长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在3年内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督导内容

以中央和省市区对“双减”的部署要求及其系列配套文件为基本依据,全面督导学校教育教学、课后服务、作业管理、校外培训治理等方面情况。紧盯学校作业布置统筹不够、作业质量不高、课后服务质量不高,学校办学不规范、未落实“零起点”教学、设置重点班、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等学科教育落实不到位,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存在盲区、预收费监管不到位、艺考培训机构治理难度大等问题,强化督导整改力度。(曾都区“双减”教育督导重点内容清单附后)

三、督导方式

1.纳入全区开学重点督查与学期常态督查。根据《曾都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开学重点督查与学期常态督查工作方案》,突出“双减”督查内容,层层组织自查与督查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要对辖区学校组织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监督。开学后,教育局教育股(校外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股室成立工作专班对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督查。

2.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将“双减”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纳入2023年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内容,建立评价要点和问题清单,督促重大政策要求落实和目标完成,层层压实责任,把从上到下抓落实的链条有序贯通起来,确保“双减”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3.纳入责任督学重点工作清单。充分发挥中小学责任督学作用,组织责任督学常态化开展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明察暗访。关注学校“双减”工作落实落细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责任督学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挂牌督导,通过责任督学广泛受理和核实举报、投诉,听取师生、家长和社会意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

4.纳入督学实地督导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组织辖区内省市区督学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进展较慢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加强整改督办力度。组织督学多渠道、多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学校、家庭、全社会积极参与“双减”工作,增强合力。认真总结督导工作经验,形成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统一组织推进全区“双减”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会商研判、信息通报、协调推进、督导问责工作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双减”督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每一项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双减”督导工作可落实、可考核。

2.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及时发现并总结推广辖区的典型经验和好做法,树立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指导督促责任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文明督导,严防形式主义。要定期向社会宣传“双减”工作做法和督导工作成果,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并开展问题查处,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社会风气。

3.及时提交材料。11月10日前,每一所学校均要提交1篇“双减”督导优秀工作案例,各中心学校和区直学校推荐1名“双减”督导优秀督导干部(附简要工作事例)。11月20日前,每一所学校要提交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及有关数据信息(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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