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曾都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15 16:27
  • 信息来源:曾都区教育局
  • 审核人: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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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局管民办学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实施方案》及《曾都区贯彻落实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更好总结、提炼我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典型经验,现开展曾都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案例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特教、幼教系统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作品要求

本次主要征集运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开展助学、助教、助管、助研等方面的案例。案例可从平台支撑的九大场景入手,也可以自行总结提炼。案例呈现以文本为主、字数不少于2000字,可结合图片、现场照片、音视频等内容对案例文本进行佐证、说明。若有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图像声音清晰并配有字幕,具体要求可查看附件《案例撰写参考格式及要求》。

三、作品报送

1.所有中小学、特校至少报送一个案例参评,六所试点学校至少报送2个案例参评,幼教系统自愿参加。

2.作品以zip或rar压缩包格式上报,包含案例文档、图片、音视频(非必须项)

3.上报时间为4月20日-4月25日。

4.各区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各镇、街道下属学校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上报。具体方法可查看附件《曾都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案例征集活动作品报送方法》。

四、作品评审

由教育局聘请相关专家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比例控制在50%左右。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工作,认真总结、提炼本校在推广应用平台中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参与本次案例征集活动。

附件:案例撰写参考格式及要求


曾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案例撰写参考格式及要求

一、案例撰写格式

1.标题。突出案例创新点、突破点及成效。

2.署名。以学校及个人署名。

3.概述。在总结提炼基础上,能清晰、准确表述在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中的典型做法和创新点。

4.基本情况。基于学校校情、学情、社情等办学情况,对照《曾都区贯彻落实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准确清晰表明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过程中着力思考和破解的问题。

5.具体做法与实践成效。提炼本校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应用场景等,着重通过若干方面描述使用平台资源和功能解决了什么问题。

6.总结与反思。通过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前后对比,反映应用平台的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应用工作中的创新点和工作亮点,提炼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中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做法等。

二、附件要求

可提交新闻报道、图文介绍、案例视频等材料作为附件,要求如下:

1.新闻报道:文档形式,包含新闻原文、报道截图或链接;

2.图文介绍:照片需提供高清原图,并附上时间、地点、内容等介绍。

3.案例视频: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图像声音清晰并配有字幕。视频片头需包含片名、制作单位(学校),制作完成后,视频采用MP4格式封装,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比特率不低于2Mbps。(非必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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