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交发〔2022〕82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5〕61号)要求,补贴对象为2024年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的车辆,现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车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8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曾都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反映,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0722-3228299。
附件:曾都区农村客运发展补贴资格明细表(2024年度)
曾都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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