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通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8-08 15:02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交通运输局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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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按照《曾都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曾政办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拟定于12月中旬由曾都区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养护科对各镇(办、管委会)第二季度养护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目标责任路段养护人员合同签订情况;

2、养护人员对该路段从事养护生产情况;

3、“通村公路安保工程”开展情况;

4、各养护路段(或)第二季度上路养护情况以及上路养护的出工情况和劳动效率;

5、路面保持清洁、无破损;

6、边沟及路肩无10cm 以上高草、无堆积物、边沟通畅:

7、桥涵构件保持完好;

8、安全设施完全醒目;

9、内业资料齐全。

二、检查办法:

1、 发展中心养护科和各镇(办)分管交通负责人共同对各 辖区签订目标养护路段的40%进行随机抽查,并用行车记录仪留 下检查影像资料。此次检查也是2023年上半年通村公路养护检查,检查考评标准予以百分制打分。

2、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 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农 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建立健全通村公路“路长制”。

3、 结合“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的相关要求,对村委会 通村公路养护合同、养护巡查日志、养护日志等通村公路养护内 业资料进行检查,建立健全通村公路养护制度,充分认识公路养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

4、发展中心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养护质量将记入年度养护考评。

5、发展中心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养护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形成检评报告。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第二季度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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