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按照《曾都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曾政办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拟定于12月中旬由曾都区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养护科对各镇(办、管委会)第二季度养护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目标责任路段养护人员合同签订情况;
2、养护人员对该路段从事养护生产情况;
3、“通村公路安保工程”开展情况;
4、各养护路段(或)第二季度上路养护情况以及上路养护的出工情况和劳动效率;
5、路面保持清洁、无破损;
6、边沟及路肩无10cm 以上高草、无堆积物、边沟通畅:
7、桥涵构件保持完好;
8、安全设施完全醒目;
9、内业资料齐全。
二、检查办法:
1、 发展中心养护科和各镇(办)分管交通负责人共同对各 辖区签订目标养护路段的40%进行随机抽查,并用行车记录仪留 下检查影像资料。此次检查也是2023年上半年通村公路养护检查,检查考评标准予以百分制打分。
2、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 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农 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建立健全通村公路“路长制”。
3、 结合“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的相关要求,对村委会 通村公路养护合同、养护巡查日志、养护日志等通村公路养护内 业资料进行检查,建立健全通村公路养护制度,充分认识公路养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
4、发展中心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养护质量将记入年度养护考评。
5、发展中心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养护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形成检评报告。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第二季度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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