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旅局实行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发布时间:2025-06-11 08:35
  • 信息来源: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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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实施部门

事项名称         (业务办理项)

事项类型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材料

备注

1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

行政许可

1、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副本复印件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申请申请表(筹建)







5、网吧周围200米范围内方位图







6、营业场所产权证明(自有)或房屋租赁合同书(租赁)







7、业主电子邮箱及密码(用户网上申请注册登录)







8、网吧章程







9、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图片







10、湖北省网吧监管软件使用承诺书







11、装修前网吧室内外图片(纸质和电子版均要)







11、装修前网吧室内外图片(纸质和电子版均要)







1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消防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消防部门)

工程投资额不超过30(含)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含)平方米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





1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公安部门)







15、IP网址证明(电信部门)







16、网络接入合同书(电信部门)







17、营业场所室内建筑平面图







18、计算机分布图







19、装修后网吧室内外图片(纸质和电子版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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