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道、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暨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对照做好各项工作。
2023年12月25日
曾都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促进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考评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日常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公开渠道、基础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规范性。
(三)日常工作:政务公开组织推进、工作落实、监督保障等情况。
三、考评方式
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分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测评和日常工作测评两个部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测评。
权重:70%。
测评单位: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测评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测评方式:根据全年四个季度的《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检查情况赋分(包括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二)日常工作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根据日常工作情况、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开展考核。
三、考核方式
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根据后台提取数据和日常工作情况开展考核,不现场检查。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严格分工、审核制度、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四、考核时间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
五、其他事项
两个部分测评结束后,将从各单位总分中扣减国办和省市通报所扣分数,考评结果运用到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附件:
2023年区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务新媒体绩效
评估方案
一、评估对象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见附件1)。
2.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见附件2)。
二、评估思路与内容
2023年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管理保障、政务新媒体等方面进行考察,引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建设、深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考核方式
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根据后台提取数据和日常工作情况开展考核,不现场检查。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严格分工、审核制度、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四、考核时间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
五、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运用到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查整改,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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