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8日,区长何胜主持召开区政府四届十次常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会议上详细地解读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指出,《办法》明确了应急预案的概念和管理原则,规范了编制程序,建立了持续改进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文件。
会议强调,(一)抓好宣传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场,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开展宣教培训。(二)编好应急预案,完善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办法》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备案、公布和修订程序,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持续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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