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中心城区规范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说明
  • 发布时间:2026-07-20 09:24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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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筑牢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屏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持续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市容管理水平,规范禽类产品流通秩序。我局牵头起草了《曾都区中心城区规范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当前辖区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及流动摊点存在活禽现场交易、私自宰杀等现象,普遍存在防疫设施不完善、清洗消毒不规范、污水污物随意排放、病死禽溯源管控难等突出问题;活禽聚集交易宰杀大幅增加人禽密切接触机会,极易造成病原体扩散,同时异味扰民、环境卫生脏乱,群众投诉较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规范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6年7月,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规范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的通告》及《随州市中心城区规范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结合曾都区城区实际,开展《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2026年7月,向市农业农村局、区委编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及11个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去函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15条(其中:东城街道2条,涢水街道1条,西城街道2条,南郊街道1条,区委编办4条,区城管执法局1条,区商务局1条,区司法局1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条,市农业农村局1条),采纳意见1条。

2026年7月21日,区司法局对《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7月24日区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2026年8月,召集经营户代表开展座谈会,咨询经营户对中心城区规范活禽交易集中屠宰工作的想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实施区域。北至北外环,南至炎帝大道,东至随州大道—漂水,西至炎帝大道—王福窑大道,总面积8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区集聚建设区。

2.限制场所。区域内所有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便民农产品交易点、禽类销售门店等各类经营场所(白沙洲活禽集中屠宰交易中心除外)

3.行为规范。区域内规范活禽交易,实行“白条禽上市、活禽定点交易和集中屠宰”。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扎实开展全域政策宣贯,逐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思想统一、部署到位。

第二阶段:全面执法管控阶段。组织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分类推进问题整改,实现各类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全面开展成效复盘核验,系统补齐制度短板,将专项管控成果固化为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常态长效。

(三)责任分工。

明确区创文办、区爱卫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及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活禽交易实行集中屠宰工作对疫病防控、卫生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工作前期坚持以宣传劝导、引导转型为主,充分保障商户合理诉求,妥善化解经营矛盾,严防发生群体性风险。各相关部门要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机制,打通跨部门跨领域协作渠道,对各类违规问题第一时间互通情况、联动处置,凝聚全域共治合力。

四、请示事项

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中心城区规范活禽交易、集中屠宰管理工作,持续规范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秩序,筑牢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防线。现将《实施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送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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