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斌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养联体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区养老服务发展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细化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行业监管、深化改革创新,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特别是推进“养联体”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大步的推进,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基本概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4年底,我区有常住人口68.38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9.81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属于中度老龄化社会,且总体呈现出老龄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增速进一步加快,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的特点。近年来,曾都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建设符合我区区情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养老机构达到21家,其中公办8家,民办13家,养老床位数3551张,每千名老人床位达到36张。我区老龄群体养老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二、贯彻实施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健全
近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需要,及时将老龄工作职责由区卫生健康局划入区民政局,便于更好统筹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相继出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综合管理运行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同时,连续几年把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范畴,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加快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强化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全面焕新。一是实施“农村福利院改造工程”。每年积极争取省级农村福利院建设改造项目1个,累计争取上级项目资金400余万元,通过升级改造,全区所有农村福利院供养床位均超过100余张。二是实施“平安工程”。共争取上级资金180万元对6家农村福利院进行消防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和特护设施改造。目前,全区农村福利院应急呼叫系统和烟雾报警器实现全覆盖。三是实施“冬暖工程”。连续两年共投入560万元对所有农村福利院设立集中取暖房,对每个居住老人的房间安装空调。目前,农村福利院基本做到了周边道路硬化,院内厨房、餐厅、洗澡间、取暖房、活动室等功能用房配套齐全,基本满足老人必备生活需求。
社区养老覆盖范围稳步扩大。一是大力发展社区(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全区共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2所,其中:城市社区(居委会)54所、农村77所,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73%,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床位达到754张。共下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资金1138万元,运营补贴资138余万元,有力保障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持续推进老年人幸福食堂建设工作。依托现有资源,在完成楚风社区、铁树社区、白云湖社区、风光社区、亚通社区、东兴社区、草店子社区、八角楼社区8所社区幸福食堂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经实地调研,积极向上级争取幸福食堂建设补贴资金32万元,新建东城街道八角楼社区幸福食堂和何店镇王家河社区幸福食堂。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休闲娱乐、学习阅读、健身康复、助餐等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持续优化。一是建立居家养老智慧平台。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搭建曾都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整合社会多方涉老产品供应商及社区周边适老化服务商,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六助”服务。截至目前,平台已建立老人信息档案近2万人,“六助”服务1万余次。二是购买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连续3年,投入近600余万元,针对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城乡特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失独家庭等特殊老年群体量身打造为老服务项目,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他们的居家养老难题。鼓励社会组织托管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有近5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交给社会组织运营,大大提高服务质量。
(三)强化改革创新,养老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我区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备案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准入门槛。同时,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全区新增民办养老机构6家,新增床位1000余张。
积极推进农村福利院试点改革。转变农村福利院运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全面统筹优化农村福利院区域布局,打破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对农村福利院进行整合,重新定位每所福利院的服务功能。经区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启动我区农村福利院改革工作,解决福利机构服务质量不高、床位闲置过大等问题。
探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建设。一是机构融合。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机结合,联合运行,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室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畴,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医疗服务,形成集“日间照料、康复保健、老年教育、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生活关爱”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共拨付医养结合、两室联建省、市、区以奖代补建设补贴资金550万元,联合村卫生室按照“四室一厨”的标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0所。二是医养签约。指导各养老机构与邻近医疗机构签订多种形式的合作协议,定期组织开展上门巡诊,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医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目前全区19家养老机构与邻近医疗机构签订了的医养合作协议,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率100%。
(四)强化福利保障,老年优待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落实建设运营补贴政策。通过建立政府扶持下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政府精准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能力,对备案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新建机构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500元、改造和租赁用房每张床位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对备案的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同等运营补贴政策,养老服务质量达到基本标准的,按收住失能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其他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近年来,我区发放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共计2千余万元。
二是落实高龄补贴政策。对全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目前全区共有9629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2名百岁老人,每年发放高龄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约300余万元。
三是落实老年人优待证政策。每年免费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约6千余张,督促优待政策的落实,每名老人每年享受市内免费公交720元补贴,市、区景点免费等政策,提高为老服务质量,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强化宣传引导,典型示范成效日趋显著
注重政策宣传。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以主流媒体为阵地、以活动为载体,多形式、全方位、零距离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工作。推进老年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每年固定向社会发放各类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千余份,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社会尊老敬老意识和老年人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
注重互动参与。每年坚持开展的“敬老月”、“质量开放日、邀您走进养老机构”体验系列活动已成为我区的一项自主创新制度安排,活动内容丰富,影响广泛。进一步畅通政民沟通渠道,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受老年人欢迎。全区初步形成了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注重典型选树。近年来,积极引导各养老服务机构结合自身特色,争创各级先进集体成效突出。如:曾都区温馨之家养老院被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北郊街道楚风社区被评为全国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曾都医院被评为第一批湖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何店镇卫生院、府河镇卫生院、洛阳镇卫生院、南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第一批湖北省老年友善基层医疗机构;解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城卫生院、北郊卫生院、万店镇卫生院、西城卫生院被评为第二批湖北省老年友善基层医疗机构;惠民医院、曾都中医医院被评为湖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发展体系。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持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社区养老院等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推进社区互助式养老,全面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推动“家门口”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形成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采取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全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到2025年底,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设1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实现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全覆盖。
(二)建设曾都区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构建“互联网+社区医疗+居民养老”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平台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发展个性化智慧预防、康复、健康咨询、移动健身等健康管理服务,实现曾都区养老服务“大数据”服务。实现“一体化资源统筹”、实现“一站式办理”,为曾都区老年人提供全面、精准 、便捷、智能的“点单式”养老服务。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网络,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
(三)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优化养老机构床位布局,重点建设康复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床位,提升康复护理服务水平。培育和发展高、中、低档服务层次并存的养老产业和产业群,开发养老服务产品。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国家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建设用地、用电、用气、用水、税收、电信业务收费等扶持优惠政策。建立养老机构诚信体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评估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到2025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
(四)积极推进老年人福利事业。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制创新,做好特殊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全面落实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到2025年底,曾都区至少建设一处曾都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护中心。加强区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区民生社会福利硬件设施基础。建立健全与曾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和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丰富敬老爱老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创新劝募和捐赠方式,开通多种慈善捐赠渠道,扩大老年人福利资金来源。
今后,我区将积极做好“养联体”建设工作,相信在您和及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区的养老服务事业一定会取得较快发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