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验收的咨询热点答疑
  • 发布时间:2025-08-15 10:52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人:徐玥莹
  • 【字体:
打印

一、什么叫联合验收?

联合验收充分运用“多测合一”的成果,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和“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实施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减少建设单位多头申报、各部门多头分验,加快工程竣工验收速度,促使建设项目早日投入使用,创造效益。

二、联合验收的验收事项包括哪些?

事项包括:

(一)规划条件核实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

(三)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四)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五)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特定项目)

三、联合验收的时限是多久?‌

联合竣工验收阶段总时限为12个工作日(不包括职能部门资料补充审查工作时间和建设单位现场验收整改时间),其中职能部门提出预审意见2个工作日,现场验收4个工作日,验收意见反馈1个工作日,整改复查2个工作日,办理结果告知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备案2个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