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3-30 11:12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民政府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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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区政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动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区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多次研究部署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等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79名区管领导干部书面述法,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会上述法,“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二)坚持改革创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依申请和公共服务类事项办理时限减少88%,“零跑腿”事项比例66%,即办件比例79%。上线发布“一事联办”特色主题事项24个。采取“互联网+监管”措施规范监管行为,组织执法人员注册账号1488个,认领监管事项797项,录入检查实施清单810个,录入行政执法行为数据3800余条。大力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2010年以来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66件,保留46件、废止20件、失效100件。认真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妥善办理市场主体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1件。2021年曾都区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命名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纳税人跨区自由迁移、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联动办理、“不见面办”“零材料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

(三)坚持依法决策,决策程序科学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和风险评估效能,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各类法律事务150起,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120份,其中审查重大合同、协议42份,为区政府科学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保障。

(四)坚持依法履职,权力运行监督有力。区政府各部门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员会汇报工作,办理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56件、政协提案33件,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强化司法监督,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1起,出庭应诉率100%。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督促区政府各部门认真做好对应栏目信息公开工作。

(五)坚持公平正义,行政执法严格高效。组织全区33个单位927人参加执法换证考试,合格率93.1%,位列全省前列。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和4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四类扰企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分类整改。推进多部门、多层级联合执法综合协调体制,依托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统筹指挥派驻在街道的各类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全面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广包容审慎执法,推行“首违不罚”,编制“不罚清单”。

(六)坚持稳定为重,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2件(其中维持18件、驳回7件、不予受理6件,经调解申请人撤回9件、撤销行政决定2件)。结合“访议解”“逢四说事”等活动,构建区、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170个,健全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年调处矛盾纠纷1882件,其中调解成功1797件,成功率95%。

(七)坚持普法先行,法治宣传更加深入。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和法律知识考试,组织镇(街道、管委会)、区直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1300余人参加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在东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知识培训近20场次。建立区、镇、村三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实施“法务平台入乡村”,组织“湖北法网”送村入户,在全区159个村(社区)开展现场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760余人次,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广泛开展“综治·法治宣传月”活动,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有效提高群众法律知识水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6—2020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洛阳镇龚店村、何店镇桂华村、西城街道草店子社区顺利通过司法部、民政部复核,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年来,虽然曾都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市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地方及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还不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还需提升等等。对此,区政府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2年,区政府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两规划两方案”[《曾都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曾都建设规划(2022—2025年)》《曾都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曾都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协同发展,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述法”工作报告制度,提高年度报告质量,规范报告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

(二)进一步严格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报告制度,加强行政决策前后评估,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制定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进一步保障善治,提升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省人民政府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和执法监督“两平台”,巩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4项改革事项先行试点成果,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创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平安法治高地,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健全信访、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着力将信访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定不移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加快推广应用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持续拓展免证办服务范围,探索建立企业预审代办机制。深入推进跨域通办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执法的公正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首违不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不予强制”四项清单,引导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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