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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3-06-20 15:54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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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随州市曾都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曾都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曾都区商务局曾都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曾都区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区情况制定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研究提出并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负责执行商品市场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协助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制订和实施商品市场建设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全区现代商品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参与拟定全区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

()指导全区各类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研究拟定全区饮食业、旅店业等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服务贸易工作。

()组织并指导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应诉及相关工作。

()负责全区电子商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12312举报中心工作。

()指导归口管理单位的企业改革、安全生产、稳定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商务行业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曾都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会议组织、党政事务、文电运转、文书档案、公章使用、年鉴和史志编撰等各项工作;拟订局机关相关工作制度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与信息反馈和电子政务及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与管理;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维修及办公用品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络、接待相关信访工作;负责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劳动人事和档案管理、各类保险及相关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群团组织及其它社会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台、侨务、统战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内贸股

指导和推进国内贸易领域流通体制改革;研究拟订全区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进行指导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服务贸易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办法,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归口管理单位的企业改革、安全生产、稳定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对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负责全区商务系统统计管理工作。

()外贸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对外经贸的协调、管理,参与制订外贸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指导企业参加招投标工作;指导协调外商在我区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负责联系各进出口商会;指导协调我区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商品的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负责进出口贸易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研究、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拟订和执行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诉协调工作;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承担全区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对接及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检查招商投资协议执行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拟订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区属企业对外投资开展业务(除金融企业外);负责全区服务外包相关工作;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区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曾都区商务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副局长1名。

第六条本规定由区委(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商区委编办承担。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331日起施行。

本规定的调整由区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直属事业单位设置

 随州市曾都区商贸服务中心,为区商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

主要职责:区商贸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科技运用、管理创优、信息咨询、文化创建等相关服务。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周瑾

办公电话:0722-3062725

办公地点:区政府人大楼五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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