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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3-06-08 09:59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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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职能情况

一、主要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央、省、市出台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总体规划中涉军工作任务,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区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州籍烈士和外国在随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指导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各类行文的起草、印发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协调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工作。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财务运作、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相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依法监督系统内各项资金使用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审核、申报、管理及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群团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

(二)移交安置负责接收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转业干部、随调、随军家属安置计划及个人档案转接工作。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及个人档案接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驻曾部队干部随军家属、转文职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福利待遇发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就业创业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实施自主择业退役军人创业扶持项目。

(四)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区烈士审核呈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五)曾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退役军人关系接转、信访接待、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

(六)随州市曾都区烈士陵园。纪念先烈,教育人民。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烈士骨灰保存;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革命史料搜集编写;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文物保管;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组织。

(七)随州市曾都区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进行管理与服务。军转干部退役金统计与管理、军转干部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协调办理、军转干部就业指导和培训、军转干部档案转接与存放。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孙政伟

办公电话:0722-3286819

办公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5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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