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临时用地批准书曾自临字〔2026〕第 3 号
  • 发布时间:2026-08-24 17: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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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G70福银高速公路孝感至随州段改扩建工程FYXSTJ-3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需要使用土地,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单位临时占用洛阳镇珠宝山村(居)委会土地3.7426公顷。其中:农用地3.6535公顷(园地0.9456公顷,林地2.6173公顷,农村道路0.0099公顷,其他土地0.0807公顷);建设用地0.0891公顷。使用期限2026年8月24日至2030年8月23日。临时用地期满后必须按规定恢复耕种,需延期使用的按程序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期满不归还又不办理延期使用土地手续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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