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道城建办,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局: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23〕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曾都实际,将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作如下调整。
此次调整标准,本着“区分对象与危改投入强度相结合,实行差异化补助”的原则,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含脱贫不稳定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按照D级房屋重建3.5-4万元/户,C级房屋维修加固2-2.5万元/户的标准执行;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按照D级房屋重建2.5-3万元/户,C级维修加固1.5-2万元/户标准执行。选用《随州市曾都区农村住房方案图集》并严格按图建设的,另外补助5000元。
新补助资金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今年已验收并拨付危改资金的农户,按照困难类型和改造具体情况,予以补发;前期未付危改资金的农户,按照新标准执行。
C级危房实施维修加固,必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改造后的房屋必须全面见新; D级危房拆除重建,必须拆除原有危旧房屋。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不予验收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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