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因随州市曾都区2024年度第18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随州市桃园东路(桃候道—鹿鹤大道)〕需要,曾都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曾都经济开发区周家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曾都经济开发区周家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48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土地理由
因曾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该项目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该批次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曾都区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3月4日起,曾都区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3月4日起,曾都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曾都经济开发区周家寨村,并在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zengdu.gov.cn/。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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