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2〕95号)
  • 发布时间:2022-11-30 17:10
  • 信息来源:曾都区财政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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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你地(部门、校)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详见附件)。中央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省级项目代码:42000022812T200000002(省本级)和42000021812T300000142(对下转移支付)。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市县财政)或“财政拨款收入”(省属学校),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或“20503职业教育”相关科目,省与市县通过2023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为预拨资金,待2023年预算确定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再次核定各地(部门、校)预算和资助人数,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清算。

二、各地(部门、校)应按照中央与省关于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要求与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组织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努力实现精准资助。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根据直达资金有关要求,确保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台账信息准确录入无误,相关支付信息将作为后期中央和省监控资金使用的重要内容。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

四、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应对照本地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

1.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表

2.湖北省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普通高中、中职教育)

3.湖北省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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