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8年7月31日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曾都区财政局局长 任席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预算调整及分配方案、政府性债务相关情况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鉴于2018 年预算已经区三届人大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报请调整区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1、调增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0万元,用于组建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本金;2、调增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0万元用于兑现年初预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足部分(主要是兑现华昶、泰晶、汇龙、盛宛、程力、常森、斐梵润滑油等七个企业的耕地占用税返还1579万元、一事一议兑现企业优惠政策2752万元);3、列支2017年罚没收入结转结余资金350万元;4、列支2017年一般和专项转移支付778万元;5、去年借给城投公司用于环境整治资金5000万元债券已收回,拟调整到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土地平整。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使用情况
(一)置换债券下达及使用情况
元至6月省厅下达曾都区置换债券额度3968万元,其中:一年期一般债券1706万元(年利率3.5%),三年期专项债券75万元(3.82%),五年期一般债券2187万元(3.79%)。按用途划分,全部为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再融资债券。其中:2015年发行的三年期债券2018年到期2568万元,2013年发行的五年期债券2018年到期1400万元。根据省厅置换债券需用于债务还本支出的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已全部用来偿还2018年到期债券资金。
(二)新增债券需求申报政策要求
省财政厅对2018年申报新增债券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严格在限额内申请新增债券规模,确保2018年末债务余额不突破下达的限额;二是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债券资金需求,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债券资金需求,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三是申请的建设项目债券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按预算规定的时限执行完毕,当期不能执行完毕的,不纳入今年的债券资金申请。四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必须一律与公益性建设项目对应,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要将债券资金安排明确到具体项目。待省财政厅转贷额度下达后,我们将编制调整预算方案,及时将债券资金分类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再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