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曾都区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9-03-13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民政府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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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提出2017年区级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查。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五区”建设目标,坚决实施“城乡一体、工业强区”主战略,着力作好“市区一体、城北新区、统筹城乡”三篇文章,积极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统筹优化财政支出,加快财税改革创新,加强规范财政管理,基本上完成了财政预算收支目标,较好的执行了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议,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按照省财政体制口径,2017年曾都区全区域(包括市高新区和大洪山风景区)财政总收入447923万元,构成是:(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8634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24873万元(其中:财政体制调整核定返还基数33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66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4914万元);(3)上年结余313万元;(4)调入资金51953万元;(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0万元(大洪山);(6)债券转贷收入11910万元。
  按照省财政体制口径,2017年曾都区全区域(包括市高新区和大洪山风景区)财政总支出为4447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为373559万元;上解支出59336万元(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2921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9197万元,出口退税上解92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资金821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15万元。本年结余为3196万元。
  下面报告曾都区本级决算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039万元,为年初预算93960万元的105.41%,比2016年90128万元增收8911万元,增长9.8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595万元,比2016年56808万元增长10787万元,增长19.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8.25%;非税收入完成3144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3320万元减少1876万元,减幅5.63%。
  2.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4020万元(含中央、省级补助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93.52%,比2016年增加28754万元,增幅18.8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项目的完成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67%;(2)国防支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公共安全支出1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教育支出52816万元,完成预算的96.56%(因上级补助收入下达较晚,结转下年使用1880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4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62万元,完成预算的89.38%(因上级补助收入下达较晚,结转下年使用9154万元);(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894万元,完成预算的94.21%(因上级补助收入下达较晚,结转下年使用2634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29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0)城乡社区支出5844万元,完成预算的90.69%;(11)农林水支出30810万元,完成预算的96.51%;(12)交通运输支出9864万元,完成预算的84.71%;(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54万元,完成预算的68.97%;(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96万元,完成预算的87.91%;(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5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6)住房保障支出18355万元,完成预算的92.45%;(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8)其他支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9)债务付息支出3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各项支出年初预算中有两项未按照功能分类到明细科目,一是新增一般债券支出9060万元,全部用于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是按省厅决算要求,其他支出科目有数字的话需说明用途,故年初不可预见费用于解决人员增人增资、各项政策性支出、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支出、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20837万元。决算时两项数据全部按实际支出功能分解到了相关科目。
  2017年,区本级预备费预算安排300万元,实际支出   161.7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治理、防汛应急救灾补助、救灾物资采购等不可预见开支,结余资金 138.24万元。
  3.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从决算情况看,2017年区级财政总收入351115万元,其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0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079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09990万元(其中: 财政体制调整核定返还基数31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71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965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672万元;(3)上年结转-5869万元;(4)调入资金36345万元;(5)债券转贷收入11610万元。
  2017年区级财政总支出330730万元,其构成是:(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402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59万元;(2)上解上级支出2487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99万元;(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15万元;(4)地方政府债券支出8217万元。
  2017年区级本年财政总收入351115万元,本年财政总支出33073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2038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3448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收入20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21万元,专项债券收入4291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4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1034万元,结余12414万元。
  (三)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94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318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实现收支结余-371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7987万元。决算具体明细为: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703万元,支出7038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6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555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290万元,支出5389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760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088 万元。
  赤字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曾都区历经市区和区县两次分设,原随州市(省直管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现市本级及随县)退休人员基本都留在了曾都区,退休人员队伍庞大。二是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要求,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需要单位全额承担养老保险缴费,但是这些单位受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传统产业的冲击、国家减费降税政策持续推行减少非税收入的多重因素影响,这些单位无法及时足额缴清年度社保费,给全区养老保险征缴造成较大困难,造成新的资金缺口。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096万元,支出923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186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450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59万元,支出1083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4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708万元;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812 万元,支出2743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38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677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91万元,支出39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0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35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1万元,支出36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09万元;
  8.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37万元,支出65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41万元。
  (四)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2017年11月预算执行报告反映11月底曾都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50万元,支出225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工程。实际收支列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年终未调整到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底,区本级上报省财政厅政府债务111382.3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5704.5万元,专项债务25677.81万元(不含市转贷债券资金)。省财政厅下达曾都区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59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307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2881万元。区本级债务控制在限额之内。
  (六)区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7年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060万元,调增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60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204万元,调增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04万元。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9715万元,调增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715万元;调减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73万元,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73万元。
  两次预算调整共计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060万元,调增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60万元(全部用于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2919万元,调增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919万元(已支出乡镇污水治理3196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8000万元、土地储备12822万元、汉十铁路8000万元、结余资金汉十铁路10243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58万元);调减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73万元,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73万元。
  二、2017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们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全区财政运行基本保持平稳态势。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有:一是积极履行财政职能,确保收入稳步增长。加强财税收入征管,落实降费减税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投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新型农业发展。二是统筹提高民生保障,助推城乡协同发展。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持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加大精准扶贫投入,贯彻落实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惠民政策。三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科学理财水平逐步提高。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加大统筹资金管理力度,强化财政监督机制。坚持以改革的思路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在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上下功夫,逐步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虽然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保持了平稳的发展,财政工作也稳步推进,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在财政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动力不足,一次性缴税和政策性减税导致持续增收难度大。二是民生保障与支持发展压力大。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收不抵支,基本养老保险存在较大缺口。三是财政中长期支出压力大。因我区财力有限,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等各类公益性项目只能依靠有偿性债券资金支持,此类项目大多无偿债资金来源,其本息基本上由区级财政后续年度承担。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应对,用法治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手段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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