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负责本乡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
3.负责本乡(地区)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农村金融管理。
4.负责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村级账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乡(地区)安全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6.负责乡村建设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 生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拥军优属、殡葬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8.负责开展教育、科普、卫生、体育以及群众性文化工作。
9.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产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工作。
10.负责社区建设、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
11.负责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
12.负责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工作。
13.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南郊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6个: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城市建设办,辖管7个社区1个居委会13个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现有行政编制35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在职35人,工人2人,退休人员41人,遗属人员6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1134.3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325.85万元,同比增加9808.49万元,同比增加739.79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40.6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1134.3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325.85万元,同比增加9808.49万元,同比增加739.79 %)。增加的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等。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884.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9.03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8.4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32.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其他支出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00.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29.68万、津贴补贴103.47万、奖金10.81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03万元、在职五项奖151.09万、住房公积金32.49万、住房补贴6.77万、医疗保险费33.85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25万元、其他工资支出164万元、乡镇工作补贴0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8.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74万、水电费9.06万、邮电费4万、物业管理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差旅费6.1万、维修(护)费12万、会议费0.63万、购置费40万、公务接待费3.3万、培训费0万、工会经费10.6万、福利费8.53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05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3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103万元、医疗费补助12.36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4.其他支出10030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券,其中: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10000万元、老干部活动室附属工程30万。)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9808.49万元,增长739.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3.08万元,增长21.44%,项目支出增加9695.41万元,增长1214.47%,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0.61万元,比去年预算527.53万元,增加10113.08万元,增长1917.06%,其中:基本支出640.61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527.53万元增加113.08万元,增长21.44%,项目支出10000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113.08万元,系增人增资,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10000万元,系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南郊街道办事处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支出总额10000万元,用于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曾都园区南郊孵化园建设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多层厂房、办公大楼6栋,7500万元,园区道路、绿化,配套附属设施等2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10000万元,占比100%,增加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借款。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南郊街道办事处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南郊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8.54万元,其中:办公费6.74万、水电费9.06万、邮电费4万、物业管理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差旅费6.1万、维修(护)费12万、会议费0.63万、购置费40万、公务接待费3.3万、培训费0万、工会经费10.6万、福利费8.53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05万元等;比去年预算数增加30.56万元,增长45.7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南郊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总额22.1万元,购办公设备3.36万元,印刷费18万元,办公费0.74万元,比去年减少144.58万元,同比下降86.74%,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南郊街道办事处房屋面积共有11336.01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较上年增1560平方米,比例增0.16%,原因是老干部活动室构建。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南郊街道办事处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郊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3万元,比上年增5.33万元,同比(增加)53.46%,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增加,预算宽打窄用。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接待费3.3万元,比上年增2.38万元,同比增加258.69%,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的太少了,今年人员增加,预算宽打窄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增2.95万元,同比增加32.5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第三部分 曾都区南郊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南郊街道办事处整体绩效目标是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南郊街道办事处重点项目是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对重点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项目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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