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省委统战部和区委反映我区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
(三)在区委的领导下,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的工作,以及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四)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代表人士;贯彻执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七)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举荐工作,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做好接班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区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工商联;代管区海外联谊会、区知识分子联谊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的内设机构是:办公室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行政编制为5名,实际在职2人。
机关退休人数:无。
第二部分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29.7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1.65万元,同比增加8.06万元,同比增加37.22%)。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7.71万元,增加了296.53%,用以弥补2021年公用经费不足。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29.71万元(上年支出总计21.65万元,同比增加8.06万元,同比增加37.22%)。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5.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9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9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6.08万、津贴补贴1.42万、奖金3万、绩效工资3.86万、养老保险2.11万元、住房公积金1.55万、住房补贴0万、医疗保险费0.97万、乡镇工作补贴0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福利费0.0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2年预算支出比2021年同比增加8.06万元,同比增加37.22%,其中基本支出29.71万元比上年21.65万元增加8.06万元,同比增加37.22%;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增加;另外其他收入增加7.71万元,增加了296.53%,用以弥补2021年公用经费不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41万元比上年19.05万元增加0.36万元,增加了1.89%,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福利费0.0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42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加了5%,增加的主要原因物价上涨、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无
政府采购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无增减。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无增减。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无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06万元,同比减少100%,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0.06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开支。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第三部分 曾都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整体绩效指标: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 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在区委的领导下, 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的工作, 以及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扎实开展政治引领主题教育≥4 起。
产出指标:强化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引领≥6 起。
满意度指标:老百姓满意度 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无项目预算,共编制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