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休干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休干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休干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休干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休干管理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休干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拟定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按政策认真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老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阅读文件、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加强休干党支部建设,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按政策认真落实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重点对原随州市1980年底以前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进行协调,不折不扣地落实。对居住在休干所内的老干部搞好管理服务。
(四)密切与老干部的联系。经常走访看望居住在异地的老干部,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及时帮助解决。
(五)管好、用好老干部的活动场地。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所(曾都区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于区委组织部二级单位,属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任何收费职能。
人员编制4人(行政编制 0人+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4人)
实有在职人数 5人(行政编制 0人+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5 人)
退休人数 8 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休干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28.4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10.25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同比增长16.51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3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增加的原因:人员工资的增长。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28.4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10.25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同比增长16.51 %)。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4.22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0.1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64.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6.02万元、津贴补贴14.16万元、奖金1.33万元、在职五项奖10万元、住房公积金4.12万元、住房补贴0.86万元、医疗保险费4.28万元、乡镇工作补贴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2万元、水电费1.1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0万元、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0.6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经费12万元、医疗费补助2.08万元等)
4.其他支出0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8.2万元增长16.51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万元降低1.64%,项目支出增加20.01万元增长1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减支出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83万元,比去年预算110.25万元减少0.42万元降低0.92%,其中:基本支出95.83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110.25万元减少14.42万元降低13.08%,项目支出14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14万元增长100%。原因:严格控制,压减支出及新增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比去年减少14.42万元降低13.08%,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14万元增长100%。原因:严格控制,压减支出及新增项目支出 。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说明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说明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7 万元,其中:办公费0.2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万、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0.07 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及人员没有变动。
(七)政府采购情况
反映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无政府采购总额、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份额比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工程预算、服务预算分项数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22年初资产总额129.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51万元、固定资产97.13万元,较上年减少3.49万元降低10.92%原因是严格控制,压减支出。
(九)政府服务购买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服务购买,因此没有使用政府服务购买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金额、比例及原因。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1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还是一辆车及人员没有变动。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还是一辆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分 曾都区休干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说明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相关指标设置情况及相关依据。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及经测算2023年全区13名企业离休干部,应发津补贴31.7万元;住房补贴2.2万元;离休补贴51.4万元;第十三个月工资8.8万元。合计94.1万元。,年度目标为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
2、长期目标1:根据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兑现企业离休干部增加津补贴、住房补贴及第十三个月工资。具体指标设置为: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企业离休干部增加津补贴、住房补贴及第十三个月工资=94.1万,指标设立依据是中纪发[2008]40号、鄂财发[2007]113号、鄂办发电[2014]、鄂纪发[2009]22号、随纪发[2009]17号和鄂老通[2021]7号
满意度指标:13名企业离休干部=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按时足额兑现企业离休干部增加津补贴、住房补贴及第十三个月工资。
3、年度目标1:根据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兑现企业离休干部增加津补贴、住房补贴及第十三个月工资。具体指标设置为: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企业离休干部增加津补贴、住房补贴及第十三个月工资=94.1万,指标设立依据是中纪发[2008]40号、鄂财发[2007]113号、鄂办发电[2014]、鄂纪发[2009]22号、随纪发[2009]17号和鄂老通[2021]7号
满意度指标:13名企业离休干部=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按时足额兑现企业离休干部增加津补贴、住房补贴及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1、“老干部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保证老干部工作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预算安排20.01万元,其中:1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01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证老干部工作工作顺利开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会议次数≥次/年,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依据。工作质量定值良,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依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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