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是曾都区民政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区民政局领导与管理下,社会救助局科学制定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重点环节管理,明确社会救助工作的职责、制度,并及时公开;建立有与救助业务配套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制度、近亲属备案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发放制度等各类工作制度;通过普查、抽查、暗访等形式,梳理全区救助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守政策底线,推进救助工作规范运作;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模式,结合基层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形式,将政策学习、业务指导贯穿全年,覆盖全区所有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确保上下思想统一、政策执行到位;建立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每年对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社会救助局设置综合办公室、城乡低保科、特困供养科、曾都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第二部分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0986.1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1537.99万元,同比减少551.85万元,同比减少4.7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8.3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0986.1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1537.99万元,同比减少551.85万元,同比减少4.7%)。原因:预算减少项目本级配套资金,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对于死亡及时取消,对于收入超标不符合条件对象及时取消,减少项目支出。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976.5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社会救助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按月足额资金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1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7.5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7.04万元、津贴补贴4.17万元、奖金9万元、绩效工资11.62万元、住房公积金4.48万元、养老保险费6.1万元、医疗保险费2.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3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费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0.57万元、福利费0.7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女职工卫生费0.07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勤人员,预算增加人员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19.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7.5万元、社会救助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12万元)
4.其他支出0元。(主要是无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55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6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绩效工资预算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对于超过低保或特困标准的对象及时取消,对于死亡的低保或特困对象及时取消;本级财政减少了项目本级配套资金,减少支出 。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8.34万元,比去年预算11531.49万元减少55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年预算57.99万元,比2022年预算74.14万元增加16.15万元,项目支出2021年11480万元,比2022年预算10912万元减少568万元。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16.15万元,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553.15万元。原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预算减少本级配套项目资金,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对于收入超过低保或特困标准的对象及时取消,对于死亡的低保或特困对象及时取消。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 年社会救助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9.07万元。其中:
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费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0.57万元、福利费0.7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女职工卫生费0.07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勤人员,预算增加人员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份额比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工程预算、服务预算分项数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0万元、原因当年暂无政府采购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2022年初资产总额390.02万元,流动资产387万元,较上年1152.68万元减少762.66万元,占比99.2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项目支出。非流动资产净值3.02万元,较上年减少0.68万元,占比0.77%,主要原因为2021年计提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原值18.20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5.18万元,净值3.01万元)。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服务合计支出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社会救助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7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同比增加21.4%,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勤人员预算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0%。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比上年增(减)0.14万元,同比增加21.4%,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勤人员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第三部分 曾都区社会救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表无数据
此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督促履行好社会救助职能,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救助权益。
长期目标: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救助权益。
产出指标:救助金足额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1年,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鄂政办发〔2014〕66号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3、年度目标为:做好全区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产出指标:救助金足额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1年,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鄂政办发〔2014〕66号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城市低保地方配套”主要内容是: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承担着指导曾都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城市低保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区级城市低保工作政策措施,按月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022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其中: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项目绩效总目标:城市低保地方配套200万元
2、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产出指标:按月足额发放救助金,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城市低保对象生活得到得高,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提升群众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二)“农村低保地方配套”主要内容是: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承担着指导曾都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农村低保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区级农村低保工作政策措施,按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022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项目绩效总目标:城市低保地方配套50万元
2、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农村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产出指标:按月足额发放救助金,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农村低保对象生活得到得高,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提升群众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三)“特困供养地方配套”主要内容是: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承担着指导曾都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区级特困供养对象工作政策措施,按月发放特困供养金。2022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其中: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项目绩效总目标:特困供养地方配套300万元
2、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特困供养对象应养尽养,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产出指标:按月足额发放救助金,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得到得高,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提升群众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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