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编制何店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何店镇教育体制改革。
(三)协调统筹管理本单位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何店镇的基础教育、幼儿学前教育工作。
(五)规划指导何店镇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何店镇教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编制的核定。履行对我镇各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审核等管理职能。
(七)指导、协调何店镇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勤工俭学及电化教育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做好教育统计及教育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工作。
(八)监督检查所辖各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查处。
(九)指导何店镇教育系统群团组织及少先队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下辖1所初中、4所小学:何店镇中心学校(初中)、何店镇高级小学(小学)、何店镇小学(小学)、何店镇浪河小学(小学)、何店镇贯庄小学(小学)。全镇事业编制人数250人,实有人数250人,退休人数157人,在校中小学生2908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4469.13万元(上年收入总计4152.90万元,同比增加316.23万元,同比增加7.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5.1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财政拨款收入4078.88万元,同比增加56.26万元,同比增加1.38%)。
收入预算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教师工资提高标准。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4469.13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152.90万元,同比增加316.23万元,同比增加7.61%)。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教育支出3612.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56.93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48.7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50.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409.3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126.04万元、津贴补贴309.17万元、奖金593.84万元、绩效工资523.86万元、养老保险356.93万元、医疗保险费156.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96万元、住房公积金250.7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2.5万、印刷费21万,水费20.8万元、电费26万、邮电费0.2万、差旅费5.5万、维修(护)费36万、培训费14.5万、公务接待费6.51万、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33万、福利费44.63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36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314万元等)
4.其他支出440.82万元。(主要是保障学前教育运转支出363.50万元,义务教育支出77.32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316.23万元,比上年增加7.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7.93万元,比上年增加5.44%,项目支出增加108.3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申报一般债券资金100万元及幼儿人数增加保育费增涨。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5.13万元,比去年预算4078.88万元增加56.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8%,其中:基本支出4028.31万元,比去年初预算3820.38万元增加207.93万元,比上年增加5.44%;项目支出106.82万元,比去年初预算258.50减少151.68万元,比上年减少58.68%。
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207.93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151.6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项目支出列的是学前教育保育费258.5万元,今年项目支出列入的是申报一般债券资金100万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6.8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单位运行经费305万,其中:办公费52.5万、印刷费21万,水费20.8万,电费26万、邮电费0.2万、差旅费5.5万、维修(护)费36万、培训费14.5万、公务接待费6.51万、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33万、福利费44.63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36万。比上年增加86.21万元,比上年增加39.4%。主要原因是财政对教育投入增加及寄宿生公用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2.5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52.5万元、份额比例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23.5万元安排的增加29万元,比上年增加123.4%,增加原因为今年我镇各校年初将学校购买办公设备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2年初资产总额2393.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592.36,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219.9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372.41万元。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548.36万元,增加29%,增加原因是新建学生食堂及宿舍楼,固定资产值增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51万元,比上年减少0.31万元,同比减少4.5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预算减少0.3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公务接待费6.51万元,比上年减少0.31万元,同比减少4.5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预算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
第三部分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表无数据
曾都区何店镇中心学校本年无政府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一是保教师队伍稳定,学校正常运转,二是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年度目标为一是保教师队伍稳定,学校正常运转,二是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
2、长期目标1:一是保教师队伍稳定,学校正常运转,二是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中教学计划完成率达100%,按规定及时发放率达100%,工程开工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中教学办学环境认可度达98%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达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3、年度目标1:一是保教师队伍稳定,学校正常运转,二是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中教学计划完成率达100%,按规定及时发放率达100%,工程开工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中教学办学环境认可度达98%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达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项目”主要内容是:促教师队伍稳定,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保学校校舍安全及学生安全。2022年预算安排440.82万元。其中:保障学前教育运转支出363.50万元,义务教育支出77.32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促教师队伍稳定,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保学校校舍安全及学生安全。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产出指标中项目开工率95%以上,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时效指标为2022年一年;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指标值。
效益指标:效益指标中资金发放率达100%,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校舍安全无事故,保护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指标值。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指标值。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