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绩效情况
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
2022年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参与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灌溉、排涝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农村基层水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乡镇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村级水管员和农民用水户组织做好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基层水事矛盾纠纷;承担浪河水系配套建筑物年度维修计划的拟定及监督管理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依照(曾编发﹝2014﹞23号)文件精神,确定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名。现有人员2人,其中在编2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75.90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1.22万元,同比增加14.68万元,同比增加24%,增加原因: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75.90万元(上年支出总计61.22万元,同比增加14.68万元,同比增加24%,增加原因: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7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95.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9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 2.2%。
4.住房保障支出(类)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1%。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4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3.21万、津贴补贴1.19万、奖金1.5万、住房公积金0.8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0.5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万、绩效工资1.93万、其它社会保障缴费1.19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03万、水电费0.06万、邮电费0.02万、物业管理费0.01万、差旅费0.03万、其它交通费用0.01万、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3万元)
4.其他支出61.3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
预算支出比去年同比增加14.68万,其主要是其它支出增加25.5万,增加原因是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增加。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0.82万,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0万元,比去年25.42万元减少1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25.42万元减少10.82万元,减少42.56%,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 2022 年度运行经费支出 0.2 万元:其中办公经费0.03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0.01万元,差旅费0.0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0.0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3万元减少2.8万元,降幅9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无政府购买服务。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本年三公经费和上年没有变化。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年三公经费和上年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度无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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