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四个乡镇及明珠路以北至曾都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报建的建筑工程提供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的评优工作,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与备案,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工作质量争议的仲裁。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及类别划分等事项的通知》(曾编发【2017】46号)文件精神,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区住建局。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核定全额拨款编制8名,实有人数11名,在编10人,没有变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60.81万元 ,(上年收入总计155.40万元,同比增加5.41万元,同比增加 3.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60.81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55.4万元,同比增加5.41万元,同比增加3.5%)。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76.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9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4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8.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02.1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经费1.62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5.4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81万元,比去年预算93.7万元增加2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1万元, 基本支出比去年减少4.59万元,原因:单位厉行节俭,节约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万元,其中福利费1.42万元、工会经费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节约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总额7.2万元,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资产总额30.92万,其中:流动资产25.6万,固定资产净值5.2万,较上年减少6.5万元,主要为收入减少及固定资产折旧等。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曾都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无“三公”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曾都区×××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支出设置了以下指标:产出数量指标:共编制了1个重点项目。
产出进度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项目。
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产出进度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项目。
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乡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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