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12-13 14:24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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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所属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汇总

  

第一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所属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所属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所属单位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

(五)指导和推进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负责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各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六)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指导全区住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勘察设计、建筑、建设监理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监督实行

(十一)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指导全区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所属6单位,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区房屋征收中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分局、区城建档案馆、区建筑市场管理站、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监督站、区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行政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5人,事业编制37名,实有事业在职39名,临时人员12名,机关退休10名,事业退休5名。

第二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住建系统收入总计14960.3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2973.15万元,同比减少18012.81万元,同比减少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3.4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减少主要原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擦亮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减少及区级财政压缩了常年性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住建系统支出总计14960.3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2973.15万元,同比减少18012.46万元,同比减少56%)。减少原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擦亮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减少及区级财政压缩了常年性项目资金。

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32.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5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708.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4.59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2.6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32.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39.7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614.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32.27万、津贴补贴38.77万、绩效工资67.39万元、奖金82.28万、在职五项奖0万、住房公积金32.51万、住房补贴0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59万、医疗保险费22.26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6.34万元、乡镇工作补贴0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8万、印刷费1.41万、水电费2.35万、邮电费1.5万、物业管理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差旅费1.41万、维修(护)费0.74万、会议费1.6万、购置费0万、劳务费4.18万、业务委托费0.5万、公务接待费1.12万、培训费2.28万、工会经费2.03万、福利费3万、其他交通费4.38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9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27.5万元、医疗补助3.11万、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4.其他支出0元。(主要是 0 ,其中: 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预算支出较去年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18012.46万元,同比减少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8.7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02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了9名工作人员,新增了人员经费等;项目减少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擦亮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减少及区级财政压缩了常年性项目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区住建系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18.44万元,比去年预算32693.65万元减少2087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44万元,比去年初预算543.65万元增加138.79万元,同比增加25.5%,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了9名工作人员,新增了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14125.88万元,比去年初预算32150万元减少18024.12万元,同比减少56%,项目减少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擦亮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减少及区级财政压缩了常年性项目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区住建系统本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2989.88万元主要为四乡镇及万店塔湾污水处理厂989.8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区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2989.88万元,增加原因为上年度预算无政府基金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区住建系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区住建系统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7.68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2.58万元,同比增长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了2021年新招聘9名工作人员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区住建系统2022年预算政府采购总额29.95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9.95万元,其中货物和服务类等采购预算为29.9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21071.76万元,同比减少99.8%,减少主要为上年度预算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区住建系统2022年初资产总额140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3.64万元非流动资产总额108.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08.46万元。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601.4万元,同比增加75%,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资产总额有项目资金未拨付等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度住建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0万元,其中局机关2020年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三名,用于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改革综合窗口,负责工改审批系统受理、审阅、推送办件等业务,承担区工改落实、推进等政务工作。区城建档案馆及房屋征收中心各1名,为退伍安置人员。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8.12万元较上年6.22万元增加1.9万元。

2022年住建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12万元,较上年6.22万元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新招聘9名工作人员经费,其经费相应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1.12万元,比上年增0.78万元,同比增加30.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新招聘9名工作人员经费,其经费相应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增1.12万元,同比增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新招聘9名工作人员经费,其经费相应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区住建局及所属单位认真自评,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并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产出进度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项目实施任务。

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乡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三、重点项目绩效编制情况

本年度区住建系统共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市级代收城北污水处理费、万店镇塔湾污水处理运营费、城北污水处理运营费、四乡镇污水处理运营费等5个重点项目,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各项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项目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全部按规定据实支出,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部门

预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

(五)指导和推进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负责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各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六)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指导全区住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勘察设计、建筑、建设监理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监督实行

(十一)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指导全区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工人事股、行政审批股、老干部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城镇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股等5个股室。曾都区住建局行政在职人员5名,退休人员10名。

第二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4258.8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2219.53万元,同比减少17960.69万元,同比减少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3.8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结余65万元。 减少原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擦亮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减少及区级财政压缩了常年性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4258.8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2219.53万元,同比减少17960.69万元,同比减少56%)。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23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万元。减少原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擦亮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减少及区级财政压缩了常年性项目资金。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55.9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9.45万、津贴补贴14.65万、奖金11.62万、在职五项奖88.5万、住房公积金4.65万、住房补贴0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万、医疗保险费4.85万、乡镇工作补贴0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3万、印刷费0.6万、水电费1万、邮电费0.5万、物业管理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差旅费0.5万、维修(护)费0.04万、会议费0.5万、购置费0万、劳务费0.5万、公务接待费0.14万、培训费0.5万、工会经费0.59万、福利费0.76万、其他交通费4.38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3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20万元、医疗补助3.11万、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4.其他支出0元。(主要是 0 ,其中: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796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68万元,同比增加6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32059万元减少17990.12万元,同比减少55%,项目减少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擦亮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减少及区级财政压缩了常年性项目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58.84万元,比去年预算32213.53万元减少20848.32万元,同比减少65%,其中:基本支出189.96万元,比年初预算118.28万元增加71.68万元,同比增加6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4068.88万元,比上年预算32059万元减少17954.69万元,同比减少56%,项目减少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擦亮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减少及区级财政压缩了常年性项目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2989.88万元主要为四乡镇及万店塔湾污水处理厂989.8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区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2989.88万元,增加原因为上年度预算无政府基金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94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水电费及交通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政府采购总额25.3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5.3万元,全部为货物、服务类等采购项目。较上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减少21031.1万元,同比减少99.87%,减少原因为上年度预算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2年初资产总额90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3万元、固定资产总额93.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93.63万元。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398.27万元,同比增加78%,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资产总额有项目资金未拨付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8万元,购买服务的内容主要为我局2020年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三名,用于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改革综合窗口,负责工改审批系统受理、审阅、推送办件等业务,承担区工改落实、推进等政务工作。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0.14万元较上年数据一致

2022年曾都区住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4万元,较上年数据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并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产出进度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项目实施任务。

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乡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三、重点项目绩效编制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市级代收城北污水处理费、万店镇塔湾污水处理运营费、城北污水处理运营费、四乡镇污水处理运营费等5个重点项目,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各项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项目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全部按规定据实支出,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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