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0-01-10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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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局机关
  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局机关
  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额和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办事处、管委会)供水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滩涂等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办理跨镇(办事处、委员会)水事纠纷裁决事项。组织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几时支撑工作。
13、承担全区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水利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规计财务与建设股;3、水政水资源股(区节约用水办公室);4、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股;5、水旱灾害防御与水库移民股。另设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工程师1名。财政供养2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4349.27万元(上年收入总计 1572万元,同比增加2777.27万元,同比增长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0.5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349.27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572万元,同比增加2777.27万元,同比增长176%)。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4321.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15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3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69.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1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3954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9年增加277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84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调出和辞退的人员,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六条禁令,压缩公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七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规划编制费、水利项目前期经费。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27元,比去年减少67.73万元,项目支出3954万元,比去年增长 2845万元。增长原因增加了七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规划编制费、水利项目前期经费。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2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17.86万元,同比增长13%,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4.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14.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内拨款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增加了3.22万元,预算内拨款0.22万元。 其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经费所需。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0.57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
另外,下属共有12个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3个。2019年3月增加1个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办公用房账面数1125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防汛抗旱)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编制14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9年度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财政重点绩效评价2个。 
该项目用于曾都区河长制区级河流和中型水库划界确权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14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1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
  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
  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额和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办事处、管委会)供水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滩涂等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办理跨镇(办事处、委员会)水事纠纷裁决事项。组织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几时支撑工作。
13、承担全区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水利和湖泊局下属1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区水政监察大队(挂区水土保持监督站牌子);2、区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挂区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服务队牌子);3、区白果河水库管理处;4、区两河口水库管理处;5、区桃园河水库管理处;6、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挂区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站牌子);7、区城区水利管理站;8、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9、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10、区水利和湖泊局万店水利管理站;11、区水利和湖泊局洛阳水利管理站;12、区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3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1、随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处;2、区水利和湖泊局劳动服务管理站;3、区农业工水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公益一类事业编为75名,生产经营类事业编为69名。在职人数81人,退休人数76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6799.2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 3230.16万元,同比增加3569.09万元,同比增长1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8.5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6799.2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230.16万元,同比增加3569.09万元,同比增长110%)。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6546.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1.44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94.6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6.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559.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1.4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项目支出5076.02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9年增加356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85.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37.0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奖励性工资;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七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规划编制费、水利项目前期经费、移民工作经费。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23元,比去年增长了85.22万元,项目支出5076.02万元,比去年增长 3837.02万元。增长原因增加了9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规划编制费、水利项目前期经费、移民工作经费。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4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17.86万元,同比增长13%,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内拨款2.8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增加了3.59万元,预算内拨款0.22万元。 其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经费所需。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较2019年预算增加。
另外,下属共有12个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3个。2019年3月增加1个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办公用房账面数1125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防汛抗旱)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编制14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9年度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财政重点绩效评价2个。 
该项目用于曾都区河长制区级河流和中型水库划界确权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14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1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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