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西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材、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构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机构;
2、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治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材、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材、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4、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开和处置制度;
5、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组织开展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各镇、办事处、管委会食品安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运机制。督促检查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食药监局)根据部门职能,设6个内设机构和10个派出机构。6个内设机构为:1、办公室(规划财务科);2、综合科(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3、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新闻宣传科)4、食品监管科;5、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科;6、政工人事科。10个派出机构为:1、曾都区食品药品稽查局;2、东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3、西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4、南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5、北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6、曾都区万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7、曾都区何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8、曾都区洛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9、曾都区府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0、曾都区食盐监督管理局。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主体为区本级预算。6个内设机构与10个派出机构合并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37人、工勤编1人。实有在编人员61人,其中:行政编30人、事业编30人、工勤编1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1224.53万元(上年收入总计936.59万元,同比增加287.94万元,同比增加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7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224.53万元(上年支出总计936.59万元,同比增加287.94万元,同比增长30%)。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54.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7.56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5.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6.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15.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市场监管执法项目支出173万元、其他资金200.83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8年增加28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1.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监管事务开支及各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区食品药品管理项目经费增长了约36万,主要是新增食盐监管纳入2019年预算;二是区2019年项目经费增长了3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食品药品违法举报奖励、监督抽检两项大项目。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70万元,同比增加119.06,同比增长16%,增长原因是新增人员监管事务开支及各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173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同比增长21%。增长原因是增加了食盐监管经费。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5.24万元,同比增长297%,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预算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同比增加5.2万元,同比增长100%,因去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未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2.27%,主要原因为物价上涨。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86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35.5万元,增长49%,略有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19年实有在职人员61人,比去年增加了14人,导致各项开支增加;二是本年工作任务较去年增加,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增加;三是考虑年度合理的物价上涨因素。
另外,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0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并预算在系统经费内)。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 政府采购预算同比增加45.1万元,同比增长750%,因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要求,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货物及服务均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350平方米;共有车辆1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编制3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8年度的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采购食品快速检验车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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