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林业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9-01-11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林业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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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都区林业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区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区林木种籽种苗、花卉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山区、丘陵、岗地林业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区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五)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区政府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区(小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区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区级林业基金和对全区林业资金进行稽查,管理区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林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植树造林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计划与资金管理科、林业产业和国有林场管理科、政工科、行政审批科、林改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林业局现有工资人员30人,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1名,总工程师1 名,工会主席1人。借用人员17人,临时聘用人员9人。退休人员25人,其中:在编退休人员16人,不在编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2489.12 万元(上年收入总计428.38万元,同比增加2060.74万元,同比增长481.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4.84万元(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7.8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707万元)。增长原因:2019年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总计2489.12 万元(上年收入总计428.38万元,同比增加2060.74万元,同比增长481.05%)。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440.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4.17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9.4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34.8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4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公务交通补贴2.64万元了。

5.其他支出2289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206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46.36万元,增加上缴上级10.18万元,增加不可预见费0.3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在职人员五项奖金,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4.84万元,比上年增加1686.85万元,同比增长739.88%。其中:基本支出152.84万元,比去年增加67.1万元,同比增长78.25%;项目支出1762万元,比去年增加1619.75万元,同比增加1138.66%。增加原因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3.5万元,同比增加700%,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与去年增加3.78万元,同比增长1718.18%,主要原因,把一般公用预算拨款收入全部安排在车辆运行费上,把公用经费支出安排在其它收入上。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与去年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把一般公用预算拨款收入全部安排在车辆运行费上,把公务接待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安排在其它收入上。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33.33%,由于2019年财政紧缩机关预算,按人均1万元核定基本公用支出,人员较2018年减少1人,致使财政拨款基本公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1万元,比上年增加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635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编制19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开展2018年度所有省级、中央级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林业局系统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区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区林木种籽种苗、花卉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山区、丘陵、岗地林业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区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五)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区政府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区(小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区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区级林业基金和对全区林业资金进行稽查,管理区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2019年纳入林业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全额事业单位1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

具体如下:

序号

单 位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1

林业局机关

行政

5

4

16

2

林业公安分局

行政

11

11


3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全额

2

3


4

东城林管站

全额

2

2


5

北郊林管站

全额

2

2


6

南郊林管站

全额

3

3

2

7

府河林管站

全额

3

3


8

何店林管站

全额

4

4


9

万店林管站

全额

3

2

1

10

洛阳林管站

全额

5

5


11

林业技术推广站

全额

7

10

11

12

国有谢家寨林场

全额

34

40

51

13

曾都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全额

6

18

11

14

林业种苗站

差额

4

9

11


合计


91

116

92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3490.48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843.12万元,同比增加1647.36万元,同比增长89.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1.68万元,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1509.68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22万元。 

(二)支出总计3990.48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843.12万元,同比增加1647.36万元,同比增长89.37%)。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3685.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9.68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3.3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82.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59.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8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3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它支出2900.69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8年增加2147.36万元,同比增长116.51%。其中基本支出增长198.73万元,同比增长21.97%;项目支出增加1874.56万元,同比增长201.9%,不可预见费增加63.89万元,同比增加631.32%。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公用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项目预算。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1.68万元,比上年增加1699.79万元,同比增长110.96%。其中:基本支出885.68万元,比去年增长91.96万元,同比增长11.58%,增长原因:正常增资、公用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2276万元,比去年增长1547.95万元,同比增长212.62%。增长原因: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万元,比去年增加12.87万元,同比增长1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0.5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2万元。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0.58万元,比去年增加14.09万元,同比增长217.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年度合理的物价上涨因素。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42万元,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了1.22万元,同比减少74.39%。减少的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在其他收入支出内。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96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01万元,同比减少2.2%,略有增长的主要原因:考虑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万元,经去年增加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增加原因:项目需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3895平方米;共有车辆9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编制20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8年度全部省级、中央级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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