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工商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9-01-11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工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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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都区工商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4、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5、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6、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7、组织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办理地方性广告核准手续。 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10、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工作。 11、管理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机构编制、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工作。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工商局系2002年9月成立的行政机关,其前身为随州市工商局曾都分局。2016年7月以前属省垂直管理体制,根据鄂政办发【2016】3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检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2016年7月以后隶属于曾都区政府管辖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财政预算代码201138。单位负责人袁绍连,单位地址:随州市舜井大道88号。根据曾编发【2016】8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曾都区工商部门机构编制划转的通知》,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老干科)、财务审计科、纪检监察室、法规科、市场合同科、商标广告科、网络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科、机关党办工会等9个职能科室。下设淅河、万店、何店、洛阳、府河、东城、西城、南郊、北郊、开发区10个基层所和登记注册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督察队、稽查分局5个直属分局(队)共15个派出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223人(行政编制184人+工勤编制13人+事业编制26人);

实有在职人数205人(行政编制179人+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15人)。同比减少6人,原因:2018年度在职转退休8人,新调入人员2人;

离退休人数130人。同比增加6人,原因:2018年度在职转退休8人-死亡2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3702.99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492.34万元,同比增加210.65万元,同比增长6.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2.99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702.99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492.34万元,同比增加210.65万元,同比增长6.03%)。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855.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56.24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51.7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39.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839.0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4.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6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0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8年增加21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9.6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区“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从去年的4万元增加到5万元,增加了1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9.99万元,同比增加219.65万元,同比增长6.4%;项目支出33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3.12%。增长原因:1、正常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从去年的4万元增加到5万元,增加了1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9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同比减少2.32万元,同比下降5.63%,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6.25%。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车辆保险政策和费率逐年变动,当年未出险车辆,下年保费下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8.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同比减少0.32万元,同比下降3.46%。减少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6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1万元,下降7.78%,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2019年实有在职人员205人,比去年减少了6人,导致各项开支下降;二是本年工作任务较去年较少,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减少;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策,本着节约开支的原则,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55.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55.56 %。  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7093.2平方米;共有车辆1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编制3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8年度打击传销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进一步优化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大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危害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非法传销行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商业欺诈行为、商业贿赂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等。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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