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由原曾都区卫生局和原曾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成立的政府职能部门。
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等19项职责。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1个(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差额事业单位11个(曾都医院、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城办事处卫生院、北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店镇中心卫生院、何店镇中心卫生院、府河镇卫生院、洛阳镇卫生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企业化生产经营单位1个(区医疗器械维修管理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曾政办发〔2014〕19号文件规定,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2人(含区红字十会行政编制1名), 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际在职在编10人,工勤在职在编3人,退休人员33人,合计46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 1996.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603.83万元,同比增加392.67万元,同比增长24.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6.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996.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603.83万元,同比增加392.67万元,同比增长24.48%)。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0.64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43.5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2.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41.2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0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39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8.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1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预算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增长了约50万,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收支缺口经费增长了50万,重型精神病防治经费增长14万;二是区医疗卫生2018年项目经费增长了39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曾都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贴、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经费等几项大项目。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万元,比去年减少36.65%,项目支出1792万元,比去年增长39.89%。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卫项目经费提高以及增加了全民信息健康平台和药品加成补贴等项目预算。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08万元,同比减少13.33%,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了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缩减不必要的公用支出,预算减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9.89万元,减少49.72%,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3人。
另外,下属共有1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5042.77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5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卫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无购买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公开明细
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二级单位汇总)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随州市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由原曾都区卫生局和原曾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成立的政府职能部门。
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等19项职责。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1个(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差额事业单位11个(曾都医院、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城办事处卫生院、北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店镇中心卫生院、何店镇中心卫生院、府河镇卫生院、洛阳镇卫生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企业化生产经营单位1个(区医疗器械维修管理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曾政办发〔2014〕19号文件规定,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2人(含区红字十会行政编制1名), 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际在职在编10人,工勤在职在编3人,退休人员33人,合计46人。所属二级单位共有编制1114人,在职在编889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 14649.6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4546.41万元,同比增加103.19万元,同比增长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0.6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4649.6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4546.41万元,同比增加103.19万元,同比增长0.7%)。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2.56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609.8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8.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27.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0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加10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7.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30.9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增长了约50万,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收支缺口经费增长了50万,重型精神病防治经费增长14万;二是区医疗卫生2018年项目经费增长了416.9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曾都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贴、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经费、医疗机构卫生监测等几项大项目。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71万元,比去年减少31.19%,项目支出1811.95万元,比去年减少86.21%。减少原因主要是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中未列出了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两个科目名称,实际项目支出同比有所增加。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5.48万元,同比减少69.19%,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了5.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缩减不必要的公用支出,预算减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9.89万元,减少49.72%。 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3人。
另外,下属共有1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06406平方米;共有车辆8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5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卫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无购买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卫计系统预算公开明细